原標題: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陝西省反饋“回頭看”及專項督察情況 朱之鑫通報督察意見 胡和平作表態發言 劉國中主持 韓勇賀榮出席
本報訊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決策部署,2018年11月3日至12月3日,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陝西省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針對大氣污染防治統籌安排專項督察,並形成督察意見。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督察組於2019年5月13日向陝西省委、省政府進行反饋。督察組組長朱之鑫通報督察意見,省委書記胡和平作表態發言,省長劉國中主持,省政協主席韓勇、督察組副組長黃潤秋、省委副書記賀榮等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陝西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把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作為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抓手,加強部署,狠抓落實,整改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和成效。
督察反饋以來,陝西省多次召開省委常委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部署推進督察整改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多次赴現場督辦整改工作,對整改不力的10個縣(區)開展公開約談。深入推進渭北“旱腰帶”等重點生態區域違法違規採石企業的淘汰治理,採石企業數量由2014年的810家減少到277家。加大陝北原油管道泄漏和陝南尾礦庫風險隱患治理力度,完成長慶油田96個管道隱患治理項目和10條隱患管道的更換,對244座尾礦庫開展風險排查,對2座“無主庫”、14座“頭頂庫”進行整治,環境風險得到管控。
大力協調推動汾渭平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組建大氣污染防治專家委員會,開展“一市一策”駐點跟蹤。持續推進水污染防治,主要河流水質穩中趨好,漢江、丹江兩大流域水質穩定在Ⅲ類以上,保障了南水北調源頭水質安全。西咸新區封堵境內5條河流沿線250個排污口,投入15.38億元建設污水處理設施,污水處理能力達到30萬噸日。
2017年以來,先后修訂出台《陝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5部地方性法規,印發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意見和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加強污染防治攻堅。制訂《陝西省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設置環境違法追責指標,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2017年以來分三批對12個市(區)實現督察全覆蓋,不斷壓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陝西省高度重視此次“回頭看”工作,邊督邊改,立行立改,推動解決一大批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截至2019年3月,督察組交辦的群眾舉報問題已基本辦結,其中責令整改720家﹔立案處罰225家,罰款2469萬元﹔立案偵查13件,拘留8人﹔約談267人,問責417人。
督察指出,,陝西省整改工作雖然取得積極進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門政治站位不高,整改態度不堅決,責任落實不到位,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裝整改等問題在一些領域還比較突出。
一是思想認識不到位。一些領導干部對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學習領會不到位,重發展、輕保護的觀念尚未得到有效扭轉。習近平總書記對秦嶺違規建別墅問題先后作出6次重要批示指示,但陝西省、西安市在秦嶺北麓西安境內違規建別墅問題上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教訓深刻,令人警醒。2017年修訂《陝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時放鬆要求,在適度開發區開發建設活動管理方面,以負面清單方式代替 “劃定建設控制地帶”,並刪除“巴山生態環境保護活動參照本條例規定執行”條款,致使與秦嶺同為我國中部重要生態安全屏障的巴山生態環境保護無據可依。2018年出台的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僅要求對列入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的19個縣按照負面清單管理,對其他20個縣的開發建設活動未作出規范。
在整改中不敢動真碰硬,對大企業不敢管、不願管。第一輪督察5次轉辦陝西黃陵煤化工公司污染問題,但始終整改不力。2018年全國人大執法檢查時又發現延長石油興化化工公司偷排廢氣、金堆城鉬業公司二氧化硫長期超標排放等突出問題,此次“回頭看”還發現韓城龍門煤化工公司等4家類似企業環境違法問題突出。
國家三令五申嚴格禁止生態環境保護“一刀切”,但寶雞市高新區、西安市國際港務區在“散亂污”整治過程中,在未充分甄別和排查認定的情況下,為應對監督檢查,緊急採取斷水斷電或逼迫企業自行“三清”等措施,導致部分非“散亂污”企業被迫關停,嚴重影響群眾生產生活。咸陽市秦都區、楊凌示范區所轄楊陵區推進禁燃區建設統籌不夠,對居民溫暖過冬造成一定影響。彬州市打著“治污降霾”的旗號,強制攔截車輛接受洗車服務並收取費用,直至2018年8月底被生態環境部通報后才停止,影響十分惡劣。
二是整改責任不落實。減煤工作不實問題沒有得到有效整改,省發改委減煤工作主要靠匯總數據,尤其是對電力企業減煤要求寬鬆軟,“以熱定電”、採暖季電力優化調度等工作落實不力,2017年規模以上企業減煤任務僅完成目標的66.78%。原省國土資源廳應付了事,以整改方案印發前就已經發布的有關工作方案,代替整改需制定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具體實施方案,針對性、指導性不強,不僅直接影響整改成效,也對地方工作造成誤導。省水利廳等部門在推進小水電站整治工作中走捷徑、搞變通,試圖用調整保護區范圍和功能區的方式代替整改。
西咸新區涇河新城管委會在陝西省明確涇陽污水處理廠管理歸屬后,依然與涇陽縣互相推諉,導致該污水處理廠一、二期並管工程實施滯后,直至“回頭看”時,該污水處理廠日常監管仍處於真空狀態。安康市對城區江南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任務推進不力,直到2018年8月才開始啟動遷建工程,截至“回頭看”時,每天仍有近萬噸生活污水直排漢江。
三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較為常見。工信部門對“散亂污”企業清理取締工作指導不力,多個城市“散亂污”治理工作標准不一,隨意性大,西安市、西咸新區、銅川市、韓城市等地將停車場、小吃店、網吧、賓館等納入“散亂污”范圍。渭南市對秦嶺採石生態破壞恢復治理工作部署推進不及時、不細致,大部分採石企業長期“停而不治,治不徹底”,治理任務僅完成14%﹔渭北“旱腰帶”區域寶雞、銅川、渭南等地礦山治理恢復工作敷衍應對,嚴重滯后。陝西瑞德寶爾公司長期開採造成山體生態破壞嚴重,侵佔破壞林地約46公頃。但西安市對群眾多次舉報該問題調查不嚴不實,並以企業審批手續齊全為由未予處理。
西安市江村溝垃圾滲濾液處置問題表面整改,新增滲濾液處置設施設計能力不足,而且處理設施長期運行不正常,負荷僅50%左右。為此,西安市水務集團採用“污染搬家”方式,違規將大量滲濾液轉運至西安市11家生活污水處理廠暫存或處置,環境風險十分突出。西安市長安區在未完成截污工程的情況下,通過給氵皂河長安段河道加裝“遮羞蓋”方式掩飾問題,實際整改工作推進遲緩。督察發現,氵皂河沿岸存在多個排污口,僅第九污水處理廠下游兩個溢流口每天就有近2萬噸生活污水直排。